这个问题很有意思,晚上讨论的异常热烈,从现在的统计情况来看,大部分人都支持“不合法,小姐也有基本人权,警察不能侮辱犯罪嫌疑人。”这个观点,也就是说,不赞同郑州公安网上公布卖淫女裸照的做法。
这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别笑,严肃点,说正事儿呢!这更是一个讲究人权和尊严的年代,好吧,实在憋不住了就笑吧,但我还是要这样说。但这更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小姐,也就是传说中的妓女,已经成了一种正常的行业,虽然工商局不给注册,公安局不给备案。现在的洗浴中心,按摩院,基本上就是过去的妓院的代名词了。咱不说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卖淫是合法的,至少目前中国还是书面上明令禁止的。
除了小姐和嫖客不能被曝光之外,其余的犯罪嫌疑分子都可以被曝光,这仿佛是一种行业规律。为什么呢,因为小姐中可能有我们认识的人,嫖客中可能有我们经常在电视报章等媒体中看到的人,你给人家曝光了,让人家怎么混,再怎么说这也不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情,虽然我们都不觉得这有多么丢脸,尤其是作为嫖客而言。
但是郑州某公安局却冒天下之大不韪打破了这个潜规则,这让人大跌眼镜,除了违反了行业规则之外,更重要的是侵犯了小姐的人权和尊严。人家出来卖怎么了,小姐也是有尊严的!且看看腾讯网上反对公开裸照的做法的主流言论吧!
一/虽然小姐违法,但她们也是人,也有基本的人权!公安公开裸照的做法,是典型的执法犯法!羞辱的不是小姐是法律。
二/看看这个光头的行为,这女的是杀人犯?有必要这样对待一个女人吗?有几个女人愿意心甘情愿地去做“性工作者”的?还不是生活所逼。大家看看这女的眼神,真的很茫然,很无奈。又有谁知道她背后的故事呢?
从第一个的观点看来,如果警察让小姐穿好衣服,化好妆之后再曝光,应该就不存在侵犯人权的问题了。
第二个观点就显得不那么充分了,那些杀人犯,重刑犯,抢劫犯,谁天生下来就杀手,大部分还不都是让生活或者他人逼得没办法了才铤而走险。这么说,咱都不能判人家罪了,出来混的,都不容易嘛!
所以,我觉得给小姐嫖客曝光没什么不好,只是在他们还没穿衣服的时候曝光,就不太雅观了,跟人权与尊严关系不大,因为你工作时候也就是犯罪的时候就是光着身子进行的嘛!
我觉得给小姐嫖客曝光没什么不好,只是在他们还没穿衣服的时候曝光,就不太雅观了,跟人权与尊严关系不大,因为你工作时候也就是犯罪的时候就是光着身子进行的嘛!
这个观点绝对支持 呵呵
有几个女人愿意心甘情愿地去做“性工作者”的?还不是生活所逼。
其实现在很多女人是好吃懒做才做“性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