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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爹与坑爹
互联网是自由而陌生的,自由的你可以随心所欲,畅所欲言,而没有人知道你是谁,除非你忍不住自己说了出来。人往往会有炫耀的心理,男人炫耀找了个漂亮的老婆,女人炫耀嫁了个有钱的老公,父母炫耀自己的孩子如何的聪明美丽,作为子女,那就只要炫耀自己的老爹老妈了。与炫耀相对应的,对于有钱人,有权人,人人都会有羡慕的心理,市场需求嘛,如果没人羡慕,也就没人炫耀了。 在我前些日子转载的《当下中国的12种孤独》一文里面,名列第二中的孤独就是“谁都过得比我好”。谁都过得比我好,我认为是一种病态的焦虑心理。现在网络方便了,各种各样的信息信手拈来,特别是一些大网站上的博客或者微博之类的内容,总是会自动不自动的刺激着脆弱的心灵们。仔细想想,能在那种大网站上被推荐或者被你关注的,都是在各自的行业里有一定的成就的人。你跟人家去比较,那就是拿自己的短处去比拼人家的长处。再比如像流行的Instagram.com之类的拍照网站,打开一看,竟是些香车美女,纸醉金迷的。回过头来再看看自己的小生活,能不产生“谁都过得比我好”的错觉吗? 有点跑题了,其实我想说的是,网络挺神奇的,有时候会让你一夜成名,也会让你一夜之间完蛋。像之前很火爆的“我爸是李刚”,就这么一句也许他说了无数遍而屡试不爽的一句话,让全国人民都认识李刚局长了。再比如最近的湖南“90后女局长”王茜同志,有个湖南省发改委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的爹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21岁就能当副局长了。这恐怕是很多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高度,人家就因为有个有权势的爹。21岁是很多人还在大学里读书的年纪,人家就已经工作两年了,就是因为有个好爹。现在好了,因为动作太猛,造成了意外伤害:爷俩都出名了,也都有点小麻烦了。 像这种情况,能被网络曝光出来,是谁都无法预料的。如果她那主任爹能预料到这样的结果的话,那不是随便一句话就把公示文件给改了。像这种情况,能被网络曝光出来的几率,就跟买彩票中五百万大奖差不多,所以没人在意。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关注王茜这个“90后女局长”呢?如果他是个50后,60后,甚至70后,我估计没有一个人会在意的。她的这种情况太明目张胆,太目中无人,太嚣张了。 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们都知道你们这些官二代、富二代具有先天的优势,基本上也默认了,因为这种情况在中国实在是太多了,如果不这样就不是中国了。对于我来说,什么官二代、富二代之类的,我还真的能接受。将心比心,如果自己有这样的权势和地位,肯定也想给自己的子女创造一个好的条件和机会,人之常情。人类社会里,无法要求也不可能实现人人平等,正如前两天培训的时候老师讲的,我们为什么提倡构建和谐社会?因为我们现在还不够和谐嘛;为什么我们要追求平等和公平,因为平等和公平只在理想之中嘛!
声明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虽然我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如果遇到有马路上老人跌倒、遭遇车祸或者暴毙街头等任何需要帮忙的情况,本人一概袖手旁观,做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状!此做法是本人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决定,因为在这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国度,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普通老百姓,我实在是伤不起。
中国铁道部—你还能再无耻一点吗?
新华网温州7月28日电 铁道部“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前线指挥部负责人28日指出,近日,一些媒体报道“7·23”事故救援中,“铁路官员24日曾宣布,车厢内无生命迹象,救援结束,但现场又搜救出生还者”,这种说法完全没有根据。 这位负责人介绍,事故发生后,地方公安、消防、武警和铁路等各方人员一道,积极开展了全面的搜救工作。前方指挥部要求所有救援者第一位的任务是救人,必须争分夺秒,绝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刻。事实上,现场指挥部没有任何人宣布停止救援。正是现场抢险人员争分夺秒、一刻不停地施救,才为后来救出小女孩伊伊争取了宝贵时间。 这位负责人介绍,事故现场的列车车厢被撞挤压严重,加之周边环境复杂,音频探测仪无法穿透列车铁皮。又由于事故车厢空间很狭小,视频探测仪也施展不开。可以说,生命探测仪在当时事故现场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虽然,救援人员对每一个车厢都仔细进行了探测,但现场对生命的搜救并没有完全依赖于生命探测仪等设备。正因此,在生命探测仪探测“车厢内无生命迹象”的情况下,救援人员仍然继续坚持搜救,最后方搜救出小伊伊。 铁道部怎么净是养了这样的一群傻逼呀,真是让中国人出尽了风头丢尽了脸!傻逼们怎么到了这个时候了,还是他妈的这样嘴硬,死不承认错误呢?看来就是中国的制度真是到了迫切需要来点冲击的时候了,事情都到了这种地步了,铁道部这群傻逼们还这么有恃无恐,把老百姓当三岁小孩。这除了说明铁道部的厚颜无耻之外,还能说明什么问题呢?是时候好好反思一下了吧,难道非得闹出点什么事来才算是消停? fnh[网易广东省肇庆市网友]: 2011-07-28 11:50:51 发表 到这时候还不认错,脸皮真厚! 顶[20610] 网易河南省鹤壁市网友ip:222.141.*.*2011-07-28 11:57:19 发表 能说出这样的话,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奇迹! 顶[16774] 移民火星去看海[网易辽宁省朝阳市网友]: 2011-07-28 12:02:14 发表 如果没人宣布停止救援,那么在救援尚未结束时酒破拆车厢,是否可以控告你们谋杀? 顶[16482] 网易广西钦州市网友ip:218.21.*.*2011-07-28 11:58:25 发表 铁道部,你们已经没有资格去澄清任何问题了!
这只能说是生命的奇迹
7.23温州动车追尾事故遇难人数增至40人,受伤人数192人。这个数字是官方公布的,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打死我,我也不信。对于这样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来说,这个数字真的令人感到庆幸的,因为刚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感觉这应该是一场非常巨大的灾难。因为国内的动车就像刘翔一样,速度一直在提高,但质量保证却像国足一样,总是让人难以信任。 对于这次事故的原因,说实在的,我一直没有认真看过,因为直觉告诉我,我永远只是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就算是这场灾难的亲历者,也未必能了解这其中的玄妙。不过有一点不得不说,现在的大领导们对于此类事件的反应还是非常积极的。事故发生后,能在较短时间内作出决策,启动应急措施,是有了很大的发展。老百姓们的觉悟在这种时刻也总是能体现出来,像温州的出租车司机能免费运送献血的群众,而老百姓们看到事故新闻之后,能主动的去献血。这在为灾难痛惜的同时,也让人感到了一丝温暖和欣慰。 但这并不是说这一切就很好了,据网易新闻报道,“7月24日晚,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35人,受伤192人。当天,官方曾宣布车厢内已无生命迹象,宣布救援结束,要对车体进行拆解。随后,一名女童被救出。对此,王勇平称“这只能说是生命的奇迹”。”看看,这是多么让人心寒的官方语言啊!其实在事故刚发生之后,我就在网上看到有人调侃说,先不追究责任,得先赞美和表彰一部分人。当时我心里还残存一丝期望,希望在这种举国灾难面前,官员们能设身处地的负责一回,别再在手上的老百姓的伤口上撒盐了,我们真的伤不起了! 首先我知道任何的事故救援都不可能保证百分百的完全,和不伤害的其中的受灾者。也就是说,在救援中,因为救援人员的素质问题,因为救援时间的紧张,因为救援条件的简陋或者不齐全,等等,不可避免的会造成一些附带损失,甚至是伤亡。这一点谁都不能保证!但面对我们接受的失误甚至是错误的时候,你得能够承担和负责。既然官方宣布了车厢内已无生命迹象了,为什么还会有这个小孩子呢?这个小孩应该是项炜伊,一个两岁半的小女孩,在这次事故中同时失去了父母。那个官方这么不负责任的宣布的呢?难道就没有人来承担一下吗?面对这样让人难以接受的错误,为什么就不能承认一次呢?作为泱泱大国的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竟然会说“这只能是说生命的奇迹!”还真他妈的好笑!如果在你们宣布没有生命迹象之后,没有发现这个小女孩呢?那她岂不是被活埋了?一个同时失去父母的两岁半的小女孩被你们活埋了,你们难道就没有一点点的不安和自责吗? 回过头来再说这次该死的事故,到底是因为什么发生的呢?被中国ZF引以为傲的动车怎么就这么脆弱呢?因为一次雷击就能导致这样的悲剧,那动车组干脆都停了好了!东部沿海地区那么多的动车,每天来来回回的到处乱窜,哪能保证走到哪里都是阳关明媚啊?一碰到雷击就歇菜的话,我看还是别跑了的好。停了之后,就没有人知道吗,列车调度员都干什么去了,是不是八点多了得洗洗睡了?好几百人上千人的列车就那么停在黑乎乎的野外,没人管了?就算列车上的通讯设施不好用了,手机总是有的吧,这样的大事故总得通报一下吧?难道列车员、调度员等就没有这点安全常识?
为什么醉驾入刑在中国就这么难
最近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处罚开始纳入刑法范围之内,开始实施醉驾入刑了,就像高晓松就抢占了北京的头彩,活该!但对于醉驾入刑的争论却一直在进行着,有人说醉驾入刑对公务员来说“后果很严重”,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张军则表示“勿将醉驾一律认定为犯罪”,在我看来这都是扯淡,都是在制造不公平,或者说为不公平做铺垫。 为什么醉驾入刑对公务员来说“后果很严重”呢,难道对别人就不严重吗?严重就对了,只有严重了才让你知道厉害,难道鼓励你去醉酒驾驶吗?看看新华网上列举的例子,8月2日,山东菏泽鄄城县人事局一领导酒后驾驶连撞11人;10月5日,广西临桂县住建局副局长李某酒驾肇事逃逸,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11月7日,陕西安塞县建华镇武装部部长许制进酒后驾车连撞6人……最近的一起案例是,12月5日,河南省洛宁县邮政局长谷青阳酒后驾单位公车,连续撞倒正在赶路的7名青少年中的5人,当场撞死3人,另2人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在中国这样的国度,公务员简直就是至高无上的权利的代表,而公务员中的某些X长则更是集大权于一身,牛逼的很,根本不把普通老百姓的姓名放在眼里。事实也是如此,有背景有钱的人,撞死了人,顶多赔点钱,象征性的判上几年之后就了事了。而受害者和亲属呢,只能自己承受痛苦,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不公平。为什么公务员牛这么牛逼,尽管事实上是你这么牛逼,但你这么猖狂的牛逼,那就不对了。 还有什么最高法的党组副书记张军同志是吃屎长大的,还是火星人?他不在了解中国的国情啊,一旦醉驾入刑不能彻底执行,无疑就是给那些有权有钱的人开了一个后门:告诉他们醉驾入刑对它们根本就是虚的。真的要出了事故,真相永远只是传说了。谁知道你是不是酒驾,不是我小心眼,反正对我来说,我就不相信法律能给这些人定罪了。人家有权有钱,你一个小交警算个屁,你敢给我找麻烦,你不想混了!所以如果真的像这位张军同志说的那样子,醉驾入刑要根据情况而定的话,那基本上被抓的都是普通老百姓了! 事实上我一直觉得中国的法律对交通肇事就处罚的太过于宽松了,不仅仅是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撞死个人,赔点钱,判个三五年就没事了。这明显太不公平了,难道在车轮底下的生命就这么廉价吗?对比其他国家对于醉酒驾驶的处罚(这一点在网络上不难找到)来看,中国的简直就是太小儿科了。而现在刚开始将醉酒入刑提上日程,开始实施了,却有这么多的人提出不同的意见,出来阻止。真是这些人无知吗,你能说最高法的党组副书记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是非判断?我想应该是恰恰相反吧,正是因为这些人太明白醉驾入刑意味着什么了,所以他们才这么死皮赖脸的阻止,来维护某些人的利益。 说白了,这些人除了无知,就是自私。无知是因为特权惯了,自私还是因为特权惯了!
车轮下的生命是廉价的
还是重庆,重庆忠县一奔驰司机在滨江路飙车,撞死2名行人并致2人受伤。司机驾车逃离现场,约10分钟后又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于是乎,伟大而又具有正义感的法官认为该司机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国法律仅仅判了六年的有期徒刑。 看看,两条人命,两人受伤,还不知道伤的怎么样,赔点钱,六年,往多了说也就四五年,甚至。。。在中国就这样被打发了。我不知道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但我可以猜想,中国法律在这方面的严谨性和公平性就像中国的人均GDP在世界排位一样,一定是非常靠后的。法律的大名是为了维护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小名就是维护有钱有权人的利益,或者说,法律就是有权有钱的人合法的侵犯和伤害没钱又没权的普通老百姓的工具而已。 中国法律规定,如果你是个小老百姓,你拿着刀子捅死了人,那你必死无疑;如果你是个有钱人,捅死了人的话,赔点钱找找关系,最不济进去呆两年或者象征性的呆两年就没事了;如果你是个有权势或者有钱人,开着车撞死了人,那你赔点钱基本上就没事了。中国法律还规定,如果你是个小老百姓,如果哪一天不小心被人给撞死了,那你的价值可能就是二三十万人民币左右,这是事实,国家法律认可的事实。现在车辆这么多,有钱有权势的人这么多,如果你没什么后台的话,出门真得小心点,最好别出门,没办法,这是在中国啊! 不是我不讲道理,拿刀子捅死人和开车撞死人,虽然对于死者来说,死法不太一样,被车撞死可能死相比较难看,但都是死人了啊!为什么捅死人者和撞死人者的下场就差距这么大呢?媒体上不是整天报道说 ,我们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吗?这么明显的道理难道就没有人提出过异议? 或许有人说,开车撞死人都是无意的,可怎么来定义这个无意或者有意啊?明文规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有几个喝酒不开车的?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三岁小孩都知道的交通规则,有几个开车的能完全遵守的?城市的各条道路上都有明显的限速标识,那些开车的,尤其是开豪华车的,有几个把这个放在眼里的?那些惨死在车轮下的生命,难道就因为是被车撞死的就变得这么的廉价了? 杯具,处处是杯具,普通老百姓的杯具,中国人的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