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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融让梨的理想与现实

上海一名小学生在回答“如果你是孔融,你会怎么做?”题目时称“我不会让梨”,被老师打了大大的叉。就这样一则新闻,引发了很多的讨论,小学生的回答到底该不该判错呢? 孔融让梨,是一个自古至今流传了多年的道德故事,说的是四岁的小孔融自己选择个头小的梨,而把个头较大的梨留给哥哥。当然了,我们渲染这个故事真正目的不在于大一点还是小一点的梨,而是强调对兄长的谦让和尊重。这种符合儒家思想的“忠义孝悌”的悌,我们也常说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的民族。忠义孝悌,礼义廉耻,在古代人看来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到了现在,这些我们所引以为豪的仁义道德大多已经被经济利益所冲破了。不是说我们不需要这些东西了,而是这些东西在现在吃不开了。如果你还一味的坚持这些道德礼节,显得有点跟时代脱节了似的,这就凸显了传统与现实的矛盾。我们到底要不要坚持这些被传诵了几千年的优良传统呢? 其实从现实角度讲,这位小学生的选择根本就没有错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就算是自己的兄长父母,也不例外。先说一个五块钱的故事吧,“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是一首我们耳熟能详的歌,更是赞美我国优秀的传统,教育孩子从小拾金不昧的歌曲。今年16岁的小杨是一名高中一年级的学生。据小杨讲,(不是今年的)8月4日,她和同伴到西安高新区玩,那天下着雨,在人行道上走着走着她突然在地上看见卷着的五元钱,她将五元钱捡起来环顾一周并没有发现其他人。这时,她看到了三四名站在路边的警察叔叔,小杨毫不犹豫地走过去将钱递了上去。谁知,那几名警察一愣,谁也不肯接钱。小杨只好走到其中一名年轻的警察面前说,“叔叔,这是我捡的钱,交给你。”那名警察接过钱后也是一脸茫然,不知道怎么处理。只见他向身边几位同事请教,最后他们商议后,决定不收。那名接钱的警察称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便将五元钱又还给了小杨。小杨拿着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难道我们所传唱和宣扬的拾金不昧是错的吗? 这还是那个道理,传统与现实的冲突,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因为小杨这五块钱如果警察收下了,而又不是一个警察在场,所以不好自己揣到兜里去。那就得照章办事,整个立案、登记、招领、归还的过程,简直是太麻烦了,谁愿意惹这个么烦?所以警察叔叔们只好拒绝收下这五块钱了。其实我觉得这不是一个程序不程序的问题,而是这个事情来得太突然了,警察叔叔们没有心理准备。为什么这么说?虽然我们传唱捡到一分钱也要交到警察叔叔手里,但我觉得现在的警察叔叔们,没有几个遇到过拾金不昧的情况,尤其是现金的情况,所以他们也有点时空错乱的感觉,懵了。。。 所以看到这个孔融让梨我不让的新闻的时候,我也挺纠结的。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有礼节,有谦让,有道德,有爱心的社会,但扪心自问我们是这样一个人吗?如果你自己做不到,光是要求别人,正常人都知道这是不合理、不可能的事。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话虽然说得很漂亮,但没有几个人真的会从自己做起,都希望从别人做起,等别人做的差不多了,社会环境具备了,自己才开始行动吧!这也就是我们经常抱怨,中国人就这德行,素质不行,看看人家国外怎么怎么样。。。还是那句话,正常人都知道,这种抱怨是极其没品的,你自己还不是中国人吗,你这不是抱怨你自己吗?其实我们在抱怨的时候,潜意识里已经将自己提溜出来了,以为自己多么高尚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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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一位中学生的来信

今天打开邮箱,发现里面有一封邮件,标题挺特别的,打开正文一看,我觉得不像是垃圾邮件。仔细看了一下,应该是一位中学生参加某征文活动的文章,错发到我的邮箱里面了。我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做过很美好绚烂的文学梦,也曾经给一些小报杂志投过稿(忍住,别笑我,我就不信你年轻时候没这么做过),但从来就没有发表过。那时候都还是通过书信的方式,现在的孩子条件好了,直接通过电子邮件了。出于爱护年轻人的角度考虑,我给这位同学回复了一下,告诉她发错了,再重新发送一下,希望她能活的好成绩。 下面是这位中学生的投稿原作,我想给她发出来,重新回味一下我的中学时代。但有一点,因为现在网络方便了,可能有的学生是从网络上抄袭的,所以有的老师可能也会上网搜索一下。毕竟收到的是电子版的,直接复制粘贴一下就能发现是不是完全抄袭的了。我这么说不是说这位同学的文章是抄袭的,只是先说明一下,免得她的老师万一搜索到我这里来了,对她产生误会。我不知道这位同学是否有抄袭,但我是完全抄袭这位同学的:P。括号里面的是我给修改的,哈哈,当一回不称职的老师吧! 做文明的传承者 海南省三亚市实验中学XXX     指导老师:XXX        文明,这个词汇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讲文明向来都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如何才能算是讲文明呢?(开篇入题,干净利索,挺好)        随着社会初二八班的不断发展(这句话太混乱了吧),文明似乎已经被人们逐渐的淡忘了。为什么我会样认为呢?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一个顾客到一家店里买东西,可能是顾客和店主无法洽谈吧(洽谈,这个词有点过于隆重了),两个人竟吵了起来。也许是被怒气冲昏了头脑,亦或是平时的习惯,两人的激烈言辞不禁让路人“叹为观止”(在店里买东西,怎么会让路人叹为观止呢?不如把“路”字去掉)。那一句比一句更不堪入耳的脏话不断的传入路人的耳朵里,在惊讶的同时,大家也应该深思了。不管当时的情况是怎样的,这都不足以成为一个人说脏话的借口。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像这种情况并不是极少遇见的,而是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前面还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其实这样的事随处可见)。随着中国的不断进步,科技的不断发达(小同学,这是套话,等你长大了,你就知道:人的素质跟这玩意儿没大有什么直接关系),作为一名华夏子孙(炎黄子孙,华夏儿女,二合一了),我们更应该多做些为国家增添光彩的事,而不是做这些令人发耻的事不是吗?(这一句应该在“不是吗”前加一逗号;“令人发耻”,有这个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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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到底有没有用?

既然谈到读书,必须先给读书下一个界限了。这里说的读书,是工作后,日常生活中的读书,且读的不是与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的书籍,而不是学生时代为了求学而进行的读书。学生时代的读书,目的很明确,为了升学,为了学习专业知识。可一旦我们毕业了,进入了社会,那读书还有没有用呢? 其实问这个问题就很白痴,读书一定是有用的,无论什么书籍。要想证明这个道理,有很多我们从小就知道的成语或者典故可以佐证,比如开卷有益,比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等等。这么一说,我的这个问题似乎更显得白痴了。因为我不喜欢读书,可我固执的认为,有些书看一下可以,有些书真的不需要去看,有些书是分年龄段来看的。 比如什么心灵鸡汤,心灵肉汤之类的,我就从来不看;比如什么如何与人交往,什么成功之路之类的,我认为纯粹是扯淡。我知道我的这种想法肯定是偏激的,但我一看到此类的书籍,心里就忍不住的反胃,没办法。这也间接证明了我的心灵是贫瘠的,我是成不了什么大气候的。相比较于读书,我更喜欢看电影,我认为电影是一种浓缩的视觉听觉艺术。电影中很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去学习和体味,而且来得更直观,更具娱乐性,不会像读书那么枯燥单调。个人修养不同,喜好有差异,我就是不能认认真真安安静静的读一本书。 读书到底有没有用?这个白痴问题,答案也得因人而异吧!有的人喜欢读书,那读书就对他有很大的用处;有的人不喜欢读书,那读书对他来说就是一种痛苦,更别谈会有什么收获了。不过,还有另外一句话我很喜欢,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其实不偏激,不孤立,也应该是读书教给我们的一个基本道理吧,喜欢读就读吧,反正我是不喜欢的,这一点我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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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学生生涯中的几位老师

今天是2010年的教师节(2009年教师节),先祝愿所有的教师们节日快乐!这张图片是从必应的首页保存下来的,各大网站也有修改了Logo来庆祝这个节日。因为老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个称呼了不起。我的学生生涯也延续了接近二十年,其中也遇到了不少的老师,今天就写一写我所经历的其中几位老师。 要说我学生生涯中的老师的话,应该从育红班开始吧!我们村的育红班就在我们家东边,隔着一条路。也许因为我从小鲁笨,记忆中没什么印象了。小学的老师都是我们村的,先说说其中一位相对来说年龄大一点的老教师。我上小学的时候,成绩差得很,都在班上垫底。但我比较乖,所以老师们还不是那么痛恨。有位同学,记得他上一年级的时候,老是淌着鼻涕,而且很不开窍,很让老师们头疼。那时候小学里面都还用教杆,就是老是用跟木头削成棍子,上课的时候,指指黑板上的字用的。当然了,现在肯定也有,只不过不是木头杆子罢了。那时候教杆还有另外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收拾不听话的学生。有一次,老师对那位同学实在是狠得不行了,抡起教杆就抽了下去,结果可能因为教杆质量不过硬,一下子断了,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多年以后这位已经退休了的老师听说我考上了山东大学的时候,很是出乎意料,因为在他的印象里,我是笨的到家的。 还有位老师跟我家住的不远,他儿子跟我弟弟差不多大,当时的乡村教师待遇很差,很多人都不干了。他一直坚持下来了,现在退休了,听说待遇很不错,只不过身体好像不行了,很可惜。这样说下去好像区别性不大,不如给他们来个代号吧,先前两位算是A老师和B老师了,下面来说C老师。C老师因为家里有三个女孩没有儿子,在当时来说的话,很是没面子的。所以C老师就不太敬业,经常的喜欢打渔,打牌之类的,有点吊儿郎当的,好像也没有坚持到转正。D老师头脑很是灵活,经常的做一些买卖,后来也不干了,现在在济南做工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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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里的宿舍点歌台

记得大二的时候,宿舍里面安装内线,我们的号码94909。内线在济南的三个校区内通话是免费的,也可以拨打外线,但需要电话卡,外面也可以拨打这个号码,不过前面好像需要加83。刚装上的时候,每一个宿舍的电话都是相当火爆的,打电话都得排队,有女朋友的给女朋友打,有同学的给同学打,没有女朋友的就随便乱打,专往女生宿舍打。 内线电话热持续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随着这段热情的过去,慢慢的也就习惯了。记得当初刚有的时候,半夜里起床,经常发现有人抱着电话在窃窃私语,有的时候甚至彻夜不眠,打到电话机子都发烫。当初我也打过,通宵夜话的那种,感觉挺好玩的,反正都有时间,都有精神。那时候听歌曲都得买磁带,买播放器,比如爱华的。我买的磁带,大部分都是盗版的,当然也不是很盗版的那种。朋友之间相互借来借去的听,往往拿出去的时候,是一盒新的磁带,回来的时候,就呜呜啦啦的了。 我们宿舍有个哥们,是我们班年龄最大的,就称他为老大。他把我们宿舍的一些磁带给找出来,汇集起来,然后发出广告去,说我们办了个宿舍点歌台。比如说,谁要是想给别人点歌的话,可以拨打我们的内线电话94909,然后把要想说的话,点播的歌曲,还有对方的电话,名字留下,我们替他播放歌曲。说到点歌台,先回忆一下宿舍里的那台电视。我们每个宿舍都有一台彩色电视机,忘了什么牌子的,大小应该在十六七英寸左右吧!我记得刚入校的时候,好像每周四晚上都有一个点歌台,学校里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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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的高考作文

“人生的一切变化,一切都有魅力,一切美都是由光明和阴影构成的。”看了今年山东高考的作文题目我才知道这是列夫托尔斯泰先生的一句话,其实这是谁的话不重要,相信很多人也这么说过,或者这么想过,只是都没有托尔斯泰先生出名罢了。 我想先就这句话来絮叨絮叨,按照语文修辞上的主谓宾定状补,我愣是没把这句话给分清楚。不知道当初是谁这么翻译的,也不知道托尔斯泰先生的原话是怎么样,反正就这句话,我看了老半天愣是没看出是什么意思来。前两个分句的意思应该是说,一切变化都有魅力;最后一句则是说,美是由光明和阴影构成的。那么,这一整句话前后表达了两个意思啊,到底想说什么呢?光明和阴影都有魅力?!无论是一切顺心如意,还是命运多舛,都有魅力!我想应该就是被翻译的托尔斯泰先生想表达的意思吧! 如果是这个意思,那我就要质疑托尔斯泰先生说这句话的诚恳性和态度了。魅力这个词语,应该是说特别的吸引力、迷惑力,应该是人人向往之的美好。同样我也引用一句名人说过的话,“魅力有一种能使人开颜、消怒,并且悦人和迷人的神秘品质。它不像水龙头那样随开随关,突然迸发。它像根丝巧妙的编织在性格里,它闪闪发光,光明灿烂,经久不灭。—-普拉斯”也就是说“魅力”这个词语是绝对的褒义词,是一种令人向往的美好,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和诱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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