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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与国庆献礼片

今天在嫣部落里面看到一篇叫做《献礼电影献给谁?》的文章,文章分析了美国200年、法国200年、意大利60年甚至韩国60年的国庆期间的关于为国庆献礼类型的电影数量,与咱们的数量的对比。结论基本上就是没有,非但没有,反而还有很多不和谐的影片存在。这个情况与咱们现在的状况那是有很大差别的,通过他这么一分析,人人都看得出来。 前一段时间在韩寒博客上看到《建国大业》的主要演员的国籍的那篇文章,挺有意思的,《建国大业》就是今年的主要献礼影片之一。《献礼电影献给谁?》的作者的主要意思,在我看来就是对比各国与咱们的献礼电影的数量,并且提出《献礼电影献给谁?》这个疑问。其实在我看来,这个对比很没意思。 我默认有一个作者认同但是没有明说的规则:美国法国意大利甚至韩国的电影只遵循市场规律,而不为政治需要服务。那么从这个我认为作者默认的观点出发,美国法国意大利甚至韩国在国庆期间没有献礼类的电影出现,那只能说明当时的市场不需要此类影片,并不代表美国法国意大利甚至韩国人就不重视他们的国庆,要不就是美国法国意大利甚至韩国人根本没有献礼片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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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者主动报警算不算自首?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意见》,主要涉及了交通肇事案缓刑的适用、自首的认定、人身损害赔偿与量刑、无能力赔偿数额的确定等问题几个问题。其中关于交通肇事者主动报警不能认定为自首这一条,引起了很热烈的讨论。浙江省高院规定,交通肇事后报警并保护事故现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被告人交通肇事后必须履行的义务,且刑法已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为加重处罚情节,浙江省高院出于打击严重交通肇事犯罪的客观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规定被告人交通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 先来看看法律意义上的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自首的认定条件::①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发现,或者犯罪事实虽已被发现,但犯罪分子尚未被发现,或犯罪事实 和犯罪分子均已被发现,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司法机关传唤、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投案。投案人无论出于后悔、害怕、预感到已被发现或其他动机均不影响自首的成立。自动投案一般是由犯罪分子本人亲自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若犯罪分子由于某些客观原因不能亲自投案,可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以信件、电话、电报投案。②犯罪分子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如果避重就轻,或者故意制造假象掩护犯罪同伙或犯罪组织,或以其他方式掩盖罪行的,都不能算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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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说说“40小时网瘾”这个热点词汇

先看看故事背景,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和湖南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负责网瘾、酒瘾的界定标准和治疗规范。近日,5名湖南专家组成员之一的高雪屏博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成瘾者主要以玩游戏为主。 就从这一句话里,就提炼出了一个网络热点名词“40小时网瘾”。这一句话出来之后,互联网上炸了锅,联系到了最近的各种非暴力不合作的治疗网瘾的方式,以及治疗网瘾背后的巨大经济利益。我试图找一找关于“40小时网瘾”的完整版本,但是最多也就是找到上面的这一句话。估计这也只是某个不长眼的专家高博士可能酒醉之后顺口说的一句话,又被某一个或者几个连续上网N小时的骨灰级网瘾患者记者给夸张的报道出来,然后在这极其泛滥的互联网上,强烈的刺激了一大批异常脆弱的网瘾患者。于是就有了这篇新闻,据说六成以上的网友不赞成甚至极其反对“40小时网瘾”这个说法。 就“40小时网瘾”这个问题,首先我觉得卫生部用人不当。你别看那些人顶着专家教授的帽子,他们对于互联网未必就了解,对于习惯上网的人未必就能摸得透。这些老家伙,七老八十的,有可能对电脑一窍不通,写个论文都找助手,发个email都不会。互联网对他们来说,就是看看新闻,看看H片,所以电脑在他们看来,根本他妈的就是一个大型的多功能游戏机,互联网更是充满了很黄很暴力让人极其不安的玩意儿。他们又怎么能够了解和界定什么叫做网瘾呢?所以我觉得如果要是想出台关于网瘾方面的政策,可以问问那些玩开心网的人,玩魔兽暗黑的人,整天泡在网吧里面的人,他们就是网瘾患者,最有发言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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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要小心

沸沸扬扬的“杭州飙车案”的主角胡斌同志早已经入狱服刑了,没想到竟然又出来了后续文章,看来牛人就是牛人,不一般啊!用公安机关的话说“利用网络捏造、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谣言的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日前被鄂州市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天处罚。”反正这事情都已经盖棺定论了,基本上不能再有什么波澜了,现在该是时候出来收拾收拾那些添乱的无业人员了! 注意,这是无业人员!熊忠俊的原文我没看到过,但是我知道胡斌同志出场之后,很多的网友都在讨论这个替身问题,因为确实不像啊!但是鉴于广大网友都是不明真相的群众,鉴于参与讨论替身问题的网友覆盖面积太大,只好让捏造和散布这个“谣言”的熊忠俊同志来承担这个责任了。妈的,让你小子不识抬举,给我们添乱,看你们以后还敢不敢!算了,就说这些吧,再多了搞不好被拘留了,那就惨了。。。。 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规定,武警部队执行八项安全保卫任务,分别是: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 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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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鸟SEOer需要掌握哪些基本的SEO技巧?

SEO菜鸟需要掌握的基本SEO技巧如下:d991947a 导航 请确保你的网站导航都是以html的形式链接。所有页面之间应该有广泛的互联,如果无法实现这一点,可以考虑建立一个网站地图。/网站地图我有,网站导航是什么意思就不明白了:( 首页 网站的首页(home或index页等)应该采用文本的形式,而不是flash等。这个文本里面要包含你的目标关键字或目标短语。/Flash的内容搜索引擎无法搜索得到,应该是这个原因吧! 标签 <title> < /title>这是标题标签,这里面应当包含你最重要的目标关键词。 Meta Tags ‘description tag’(描述标签) 和 ‘keyword tag’ (关键词标签)应包含你的目标关键字或目标短语,但不要重复。 Alt Tags 网站上重要的图片,如:logo,照片,导航图片等,要加上简单的描述。/这个我以前都没这么做过,以后要注意啦! 关键词文本 在你的站点中,应该有一些包含着很高关键字密度的页面。但这个办法不要使用过头,否则会被搜索引擎当作是作弊而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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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trackback 引用通告的解释

引用通告(Trackback)作为博客营销的一个非常强大的功能,在博客网络营销中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 1、“引用通告”是什么? “引用通告”简单的说,就是如果你写的文章是根据其他人Blog中的文章而做出的延伸或评论,你可以通知对方你针对他的文章写了东西,这就需要用到引用通告。 在以往我们的经验当中,您对他人日志文章的评论只能在他人文章后通过回复进行,这样做让我们只能在别人的地盘上活动,而不能自己掌握自己的发表的言论,这就带来一些麻烦。 第一,您发表在他人文章后面的评论您没有办法再进行修改。如果张三的Blog上有一篇我感兴趣的文章,您在这篇文章下发表自己的评论,但您的评论只能存在于张三的Blog上,您无法再修改增删这篇评论。 第二,您希望获得张三关注的文章只能采取在自己的Blog中写了一篇和张三类似的文章,您希望张三能来看一看我写的这篇文章,这时您就必须到张三的Blog的那篇文章下发一篇回复,同时把您想让他看的那篇文章地址贴上去。 有了引用通告,您就可以完全不需要这样麻烦了,完全可以在自己的BLOG里进行操作,彻底享受自己掌握自己言论的主动权。 通过引用通告,您就可以在自己的Blog中发表文章,同时把自己这篇文章的地址发到张三的Blog的那篇文章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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