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消遣 > 我觉得把国旗穿在身上没什么不好的

我觉得把国旗穿在身上没什么不好的

August 7th, 2009 Leave a comment Go to comments

[singlepic id=103 w=320 h=240 float=left]有句话叫做“丑人多作怪”,具体意思我不清楚,不过看看字面意思猜测一下也差不多。就是说相貌丑陋的人,总是会做一些出格的事情来吸引眼球。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好的啊,都个性时代了,你还管别人怎么着干什么?就拿穿衣服来说,同样的衣服,可能相貌丑陋的人(暂且这么说了吧)穿着,你会说人家“丑人多作怪”,可如果是一个帅哥美女穿着,可能就有人说人家这叫品味,这叫个性,你不懂别瞎说。这就就做以貌取人,彻底点说,如果你是一个“丑人”,不在于你做什么,因为你做什么都会引来“作怪”之嫌疑,就是因为你是“丑人”。

现在有个新闻的女主角就获得了“丑人多作怪”的说法,因为她把国旗做成裙子穿在了身上(其实就是红色的衣服上印了黄色的五角星而已,应该并非是真的国旗,至少不是天安门广场那一面吧)。其实这个女的丑不丑新闻中根本就没有提到,相反,还说是“西安美女”呢!但是一个美女为什么会让别人说她是“丑人多作怪”呢,就因为她把国旗当成裙子穿了。其实我觉得把国旗穿在身上没什么不好的,又不是当抹布用了,怎么就叫做玷污了呢?看看电影电视里面很多外国人都把国旗印在衣服上穿着,也不代表人家就不尊重国旗啊,为什么在咱们这里就成了玷污了呢?好像咱们买的很多T shirt上面也有一些外国的国旗吧,人家就没这么介意。原因就是以前咱们国家从来没有人这么做过,这不是刺激国人脆弱的神经嘛,找说!

且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对于相关情节是怎么规定的吧!第十八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从这里面我没看出有规定说不让穿在身上的意思,当然得是活人。对于死人倒是有规定,就是红色的部分,“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但是这一条咱们倒是常见。很多人死了身上都盖着国旗啊,怎么就没人说了,难道就因为他们的身份和地位?按理说国旗盖在死人身上那可是很晦气的事情啊。所以说,死人活人不重要,关键看谁在用,这才是重点。

就这么一点点狗屁事,为什么这么多人去关注,就是因为他妈的无聊,寂寞,看来得让他妈妈喊他回家吃饭了。往大了说去,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事情我们都会第一次面对,用的着这么大惊小怪吗?不过在我们这个国度就有可能,因为我们的网络发达啊,因为我们寂寞的人多啊,都在外面玩,没人回家吃饭。所以说,一件小事在我们这里就成了天大的大事,所以我们这里也就没有什么大事,因为每一件事都是大事了。

Categories: 消遣 Tags: , , , , ,
  1. August 7th, 2009 at 22:53 | #1

    不知道偷拍人家的照片给传播到网上来算不算是违反法律,或者有悖于道德。
    对于这个问题我一直不明白,比如说,你做了某个新闻,并且用了与这条新闻有关的某人的照片,然后给传播出来,是不是需要提前跟人家打个招呼,让人家知道有这么个事,特别是某些对于当事人来说是比较负面的新闻的时候。
    不过看很多新闻的操作,好像是不用这样子,有没有明白人告诉我一下!

  1. No trackbacks yet.